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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雄县公安局、场坝镇人民政府招聘47人公告

未知 | 2023-04-17 10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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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着力打造平安和谐镇雄,强化警务辅助力量建设,镇雄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则: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。

二、招聘名额:巡特警大队辅警30名(女性3名,男性27名);中屯派出所辅警2名(限男性)、亨地派出所辅警1名(限男性)。

三、招聘条件:
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,政治素质良好,品行端正,无违法犯罪记录;

(二)高中及以上学历;

(三)年龄18周岁以上,40周岁以下;

(四)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,男性身高165厘米及以上;

(五)镇雄籍户口或常住地为镇雄范围的其他地域人员;

(六)具有履行所报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;

(七)优先录用条件:退伍军人、建档立卡脱贫户、有驾驶证、熟悉计算机办公操作人员及体育特长人员。

四、招聘程序

(一)报名

1.报名时间:2023年4月17日——2023年4月26日

2.报名方式:本人持身份证、最高学历毕业证、相关从业工作证明、表彰奖励证明、退伍证、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彩色免冠1寸近照3张进行现场报名。

3.报名地点:镇雄县公安局(南部新区清风北路新公安大楼)8楼政治工作室辅警管理办。

(二)资格审查

镇雄县公安局辅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身份、年龄、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,符合应聘条件者,准予进行后续程序,对不符合报名条件、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,不予报名。

(三)考试

考试由镇雄县公安局辅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,采取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笔试、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,各按50%计入综合成绩。

笔试

1.笔试时间另行通知;

2.笔试范围:警察礼仪50%、常用法律法规40%、其他10%;

3.笔试地点:镇雄县公安局3楼大会议室(新公安大楼清风北路)。

面试

1.面试人员:所有参加笔试人员;

2.面试时间:笔试结束后随即进行面试;

3.面试地点:镇雄县公安局3楼大会议室(新公安大楼清风北路)。

体能测试

1.笔试成绩+面试成绩进行排名后,进入拟录用名额范围的,参加体能测试;

2.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;

3.体能测试内容:男子1000米长跑及4*10米往返跑,女子800米长跑及4*10米往返跑。

(四)考察政审

进入体能测试且体能测试合格人员,由镇雄县公安局辅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政审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工作实绩等情况。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。

1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
2.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,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;

3.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因吸毒、嫖娼、赌博等受到处罚的;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等处罚的;

4.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
5. 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
6.有其他规定不能聘用情形的。

(五)体检

考察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。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规定执行,体检费用自理,体检地点另行通知。

(六)录用

1.进入体能测试、政审、体检环节者,如任何一个环节不能通过,则依次往后递补人员参加体能测试、政审和体检;

2.镇雄县公安局辅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,确定拟招聘人员;经公示后,办理聘用手续并培训上岗,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签订用工合同,聘用年限不低于1年。

五、工资待遇及其他事项

(一)工作地点:昭通、镇雄;

(二)工资待遇:辅警到卡工资3000元+相关保险;

(三)工作内容:街面巡逻、应急处突、看守看护、办公室文秘等;

(四)所有招聘程序将在相关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。

— END —

源:镇雄警方

场坝镇人民政府 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
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》《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》,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,根据工作需要,场坝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4名,办理后勤保障、计算机网络运行及维护等业务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条件

满足下列条件之一,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,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:

(一)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;

(二)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;

(三)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;

(四)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;

(五)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;

(六)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。 

(七)户籍限制场坝镇户籍。

二、岗位要求
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。

(二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,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,服从组织分配,具有忠诚、奉献、吃苦耐劳的精神,听从命令、服从指挥。

(三)思想端正,身体健康,吃苦耐劳,能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的优先。

三、招聘原则和程序

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。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
(一)报名和资格审查

1.报名时间: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8日(工作日: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8:00)。

2.报名地点:场坝镇人民政府一楼劳动保障所,联系电话:1596903235315925095123

3.报名时所需材料: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。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、《就业创业证》原件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、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(如:残疾证、低保证、大学毕业证)。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、资料必须真实有效,不得弄虚作假,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名资格。

4.资格审查:由场坝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办公室负责,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步程序。

(二)公示

对考察合格的人员,面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3日,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。

(三)聘用管理

1.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《镇雄县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》,期限为3年(含试用期1个月)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,予以解除协议。协议期满后,不再续签。

2.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,有违规违纪行为的,予以解除聘用协议。

3.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。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、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作为续聘、解聘的重要依据,年度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聘用协议,一律不予以续聘。

四、工资待遇

(一)工资待遇:1180元/月。

(二)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假、病假等福利待遇。

五、工作地点:场坝集镇及各村。

六、组织实施及监督

招聘工作由场坝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。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,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监督电话:0870-3872078。

来源:https://www.ynzxnews.cn/detail/202304131703573SMHL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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