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雄县自然资源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20人公告,高中以上学历即可!
为全面规范以勒陆港新城建设、严格“两违”管理,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合同制综合执法协管员,组建以勒“陆港新城”管理综合执法中队。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计划招聘合同制综合执法协管员20名(岗位根据实际在县“两违”综合执法大队各中队及以勒“陆港新城”管理综合执法中队调节安排)。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法犯罪记录,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情形;
2.能吃苦耐劳,有奉献精神,自愿参加以勒“陆港新城”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及县“两违”管理综合执法工作,承认并执行临时聘用制度;
3.具有镇雄县常住户口,年龄在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;男性身高1.65米(含)以上,女性身高1.55米(含)以上;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无纹身,无口吃;无色盲,视力双眼裸视不低于4.50或矫正视力不低于4.80;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、解聘的;
3.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,且有5年(含)以上安全
1.报名时间:2023年6月30日至7月10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)。
2.报名地点:镇雄县“两违”综合执法监察大队(龙井路148号)。
(1)《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以勒“陆港新城”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报名表》纸质版一式二份;
(2)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、复印件(有优先情形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),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本人,复印件一式两份;
(3)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本JPG格式;
4.资格审查:按照招聘条件,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。
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反应能力、处事能力、沟通能力等。
经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,体检医院另行通知。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,不按要求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。
(一)录用人员为合同制工人,劳动合同期满后经本人申请,双方确定是否续签。
(二)聘用的综合执法人员发放基础工资1800 元/月(工龄每满一年增加工龄工资100元),生活补贴每人每天30元(用于开办食堂,不发放到个人)。签订劳动合同后,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等“四险”,每人每天报销下乡补贴50元。
1.招聘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。在招聘工作中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守纪律,按照政策规定、条件标准、工作程序、严格把关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。如有违纪情况发生,对违纪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。
2.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,取消资格;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,均取消招聘资格;发现以上两种情形,已签订劳动合同,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。以上情形产生的一切后果,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。
3.招聘工作期间,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络电话畅通,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。
附件:《镇雄县自然资源局以勒“陆港新城”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报名表》